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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退学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06

根据《西南林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西南林学〔2019〕25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之规定,经2024年4月16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学生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对符合应予退学情形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因部分研究生无法联系,特予公告送达其退学决定书,名单附后。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请名单中的研究生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领取书面退学决定书,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西南林业大学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

2024年5 月 6日

附件: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退学学生信息

李永飞,男,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17级,农业信息化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号:20172211010。